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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正品拆解1:1仿造 一折低价卖“名牌手表”

2024-07-20 23:14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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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购买正品拆解1:1仿造 一折低价卖“名牌手表”2021年2月,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接到瑞士某集团驻中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报案,称互联网上有假冒其代理品牌的世界名表,给相关品牌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
  获取线索后,镇江公安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。侦查发现,犯罪嫌疑人以群发短信和通过在抖音、微博、论坛等网络平台打广告吸引客户,广告里世界一线名表品牌、型号应有尽有,还配有同款包装盒、质检卡和香港刷卡的POS单,而价格仅是正品的一折甚至更低。

  警方发现,这些产品包装精美,里面都有伪造的正品交易境外刷卡POS单,以及购物小票、质保单等。这些手表尽管看上去像真的,但是通过专业鉴定,都是假冒的。初步调查显示,这些假冒名表的销售网遍及全国多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

  警方还发现,很多买家也是知假买假。需要撑面子,满足自己的虚荣心。还有一小部分人,买来假表,伪装成真表,用来送礼。

  隐藏在网络背后的售假者、造假者究竟是什么人呢?经过缜密侦查,警方发现,这背后涉及到一张跨区域的庞大制售网络。

  随后,将该案挂牌督办,镇江警方成立了由167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,全力侦办该案。专案组围绕货从哪里来,顺藤摸瓜一路追查,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。

  民警介绍:“犯罪嫌疑人余某见仿冒名表市场利润巨大,遂招揽成员成立工作室,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销售广告的形式吸引买家。我们发现余某接到‘订单’后,先找到二级批发商钟某,钟某再联系一级批发商邓某,邓某联系总代理汪某,汪某再负责联系组装假表的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许某和陈某。”

  警方调查发现,这些经销商通常都比较谨慎,利用快递员代收客户支付货款的形式逃避监管。而且各级代理商相互不交叉,总代理汪某和其上线许某、陈某的联系也是十分隐秘。汪某和其上线许某、陈某是单线联系。交货时很谨慎,主要是将货送到指定的快递柜,提供取货码提货,全程双方不见面,嫌疑人通过自己控制的他人名下的进行收付货款。

  在专案组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,镇江市公安局抽调160多名警力,兵分六路,前往广州、佛山、东莞、厦门、三明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。

  民警刘海燕介绍:“办案民警进入制售假现场后,被所看到的场景惊呆了,听过没听过的各种世界名表和大量配件,应接不暇、应有尽有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,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,捣毁组装厂、配件厂等犯罪窝点8处,现场查扣各类名牌手表7200余块、仿表配件10万余件、生产模具10套、数字机床7台。”

  经过清点,民警发现该团伙制售的假冒名表的品牌有40个,其中不乏官方价格几百万、市面罕见的限量款。

  警方介绍,该制售假犯罪网络庞大惊人,产品销售覆盖全国29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及欧美、东南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,涉案区域之广、涉案人员之复杂、查扣仿表及配件数量全国罕见。给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造成了巨大损失,经初步估价,涉案价值达10亿元。

  手表的制造和组装工艺相对复杂,但在这起特大制造、销售假冒名表案中,警方查获的假冒名表和正品之间相似度高达95%以上,非专业机构很难鉴定出来。那么,造假的究竟是些什么人,他们又是如何走上造假犯罪道路的呢?

  调查发现,这个造假团伙成员之间因同乡或熟人关系而聚集,很多人都有多年从事钟表行业经历。从模具制造、外壳打标、组装生产到对外销售、寄收发货,各环节分工明确。

  许某,广东潮汕人,原本经营着一家销售正品手表的公司,由于销售利润逐年下滑,他开始动起了制售假冒名牌手表的歪脑筋。许某先后找到同行庄某、陈某等人,在广州租赁档口成立地下组装厂。

  许某、陈某团伙通过购买正品国际名表,将机芯、表壳、表带以及表面进行拆解。向邹某、蔡某等人购买带有侵权标识的表带、表盘CQ9电子游戏、表壳、机芯等零部件,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,经过1:1仿制,进行组装成假冒成品国际品牌的手表。

  在造假过程中,给假表打上品牌手表的logo是一个技术活。陈某又找来了曾经在手表厂工作的侯某。

  犯罪嫌疑人侯某在镜头前称:“我因为原先一直自己创业,自己申请了一个牌子,我自己有一个注册商标的,就是亏损了200多万。那个时候陈某他们找我,实在是没办法了,就想冒这个风险了。”

  这起由督办、涉案价值高达数亿元的特大制售假冒名牌手表案,去年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,26人获刑,其中主犯许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。

  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丽莹表示:“2021年3月份施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全面提高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定刑,生产假表涉嫌的假冒注册商标罪,以及卖假表涉嫌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其最高刑都在十年有期徒刑。且刑罚的轻重,不仅体现在主刑上,同样体现在附加刑罚金上,此类犯罪的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到五倍之间,或非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一倍之间。”

 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认定被告人许某非法经营数额33237万余元人民币,违法所得2075万余元,情节特别严重,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5000万元;被告人庄某非法经营数额19662万余元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160万元。其余参与造假的12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被告人汪某、余某等12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五年七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目前判决均已生效。 据央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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